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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研究/周禅(15)
西班牙法律严厉禁止金字塔销售计划 。
2、对西班牙多层次直销立法的评价
西班牙法律实际上非常严格,它强调销售层次的层数。严格实施这一要件,其它措施就不必要再严格了,比如公司销售产品给直销商的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有一份消费者书面作出的订货单就行了,以及所谓的70%规则,即是说如果能够证明直销商销售给最终消费者70%的产品,他就能获取佣金。西班牙法律另外需要的是公司与直销商之间必须有一个工作合同,或者直销商能满足作为商业运作主体的必要条件。至于支付入门费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这些费用必须是与产品的市场价值相关的,并且不能超过一定数量。同时,直销商有权在他们离开该计划时退货。另外,合法的运作还要求利润的获得必须来之于产品或服务,加入计划时的任何最小销售额的要求必须和买回义务同时存在,同时入门费必须和市场价值一致和不能超过某一数额。
非法运作 合法运作
超过一个销售层次 在公司和最终消费者之间只有一个销售商
通过招募获取利润 利润只能来自于产品销售和服务
直销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商业经营主体资格
最低销售义务并没有买回保证 买回保证
过量的入门费 入门费与市场价值相关或者不超过某一数额

四、我国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评析
备受各界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9月1日正式出台,其中《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禁止传销条例》于11月1日实施。两条例的出台在直销业界备受关注,他们将关系直销业的未来。
(一)立法中“直销”和“传销”的范围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通过这个定义,可以了解直销是一种经销方式;直销企业招募的直销员与本企业正式员工有所区别,他们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 ;直销系人员推销,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推销,区别于电视直销、广告媒体等直效营销方式(如戴尔);推销行为的地点是在固定场所之外,此处的固定场所系直销公司的场所,包括公司所有经营场所;推销的对象是最终消费者,最终消费者一般理解为自然人,当然严格的讲也不限于自然人;直销活动的主体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即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直销活动的主体,合格的直销企业有很高的市场准入要求,直销人员当然也有相应的身份和培训要求;直销的产品范围 只能是授权部门公布为准,不能超出范围。就此定义,并不能看出直销是否包括多层次直销这种组织模式,还应参考“传销”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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