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框架下股东知情权及其诉讼救济/李凯(4)
其四,撰写起诉状并准备好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五,备好诉讼费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
综上所述,新公司法的修订既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也做了一些相应的限制,但是对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运用知情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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