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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广西政法学院课题组(19)
(三)刑事法律诊所的教学组织和指导
在法律诊所实训教学的状态下,学生直接面对真实的案件,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学生通过运用已学的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锻炼其法律技能,在跟随办案时可以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因此,我们在设置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时,将刑事法律诊所实训教学作为该课程的辅助实训内容。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受到种种条件限制,许多指导老师在教学实践中,仅安排刑事模拟法庭的实训教学,只有少量指导老师在开展刑事模拟法庭的同时进行了适度的刑事法律诊所实训教学。
在刑事法律诊所教学中,我们以广西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工作站和指导老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为“法律诊所”教学平台,由指导老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及其他案件时结合教学任务开展。
在刑事法律诊所教学中,挑选法律诊所的学生是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认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加入法律诊所的学生人数应该限定。一般来说,一个指导老师指导5名学生为宜,最多不得超过10人,以便给指导老师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办案,保证案件的质量。其次,要有挑选学生的标准。一般来说进入法律诊所的学生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要比较熟,主要从模拟法庭中表现出色的学生中选拔。另外,挑选学生还应考虑到学生个人意志力、交际能力、协调能力、口才等综合素质。
在刑事法律诊所实训教学中,我们学习了其他高校的一些方法,在刑事法律诊所教学中通常按以下环节进行指导:(1)接待当事人,(2)签订委托合同,(3)带学生去法院阅卷,了解工作程序,(4)会见被告人,(5)调查取证,(6)案件讨论,(7)准备出庭材料,(8)带学生观摩开庭审判,(9)开庭审理后,就法庭开庭情况讨论,(10)对刑事判决进行讨论,(11)进行回访,(12)案件卷宗的归档管理。
(四)法律实训教学效果的评估
在这一年多的实训教学实践里,我们主要开展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教学,仅有少量教师在开展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教学的同时,开展了刑事法律诊所教学,因此,在教学效果评估中,我们着重于对刑事模拟法庭实训教学的评估。
在法律实训教学中,学生是实训的主体,因此,我们让学生自己动手办理具体案件,让他们反复实践,并总结经验和教训。通过对学生在模拟法庭庭前准备的办案件材料和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审阅以及对学生出庭情况及其他实训工作的考察,我们认为,从总体上看,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及其他能力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第一,学生以前学过的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提高。由于在办理具体的案件中,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参与实训的同学不得不去复习以前所学过的知识,甚至去学习以前未学过的知识,从而使这些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第二,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庭实战的气氛,使他们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来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并相互展开辩论。开庭之后让学生观看开庭录像并自己总结,然后指导教师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第三,学生办理具体案件的方法能力得到了提高。我们进行实训的目的,不是把课本的知识完全照搬到实践,而是要教会学生掌握办理具体案件的方法,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是多种多样的,案情也千差万别,审查案件不能千遍一律,有的案件的审查方法是学生在理论学习中学不到的,指导教师通过对他们加以正确引导,使他们在实训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使他们掌握不同案件的不同审查和办理的方法。第四,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了培养。在实训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分析、解决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当同学们遇到原来在理论学习和实践中没有遇到的问题时,他们不得不去进一步思考,去进一步创新,这样,学生在实训中培养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五,学生的社会生活知识得到了积累。在实训中,我们共提供了四至八个案例供学生实训,这些案件中的案件事实都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而对这些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的审查,很多都要用到日常生活方面的知识,在实训中,学生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懂得更多的日常生活经验和知识,因此,通过实训,使学生日常生活知识得到了积累。第六,学生对法学知识之外的学科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上述已谈到,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是多种多样的,案情也千差万别,因此,案件审查所用到的知识可能不仅仅局限于法学方面的知识,如毒品案件涉及到毒品的制作等方面的知识。如果学生要办理好案件,就得去学习各种相关知识,以适应案件审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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