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广西政法学院课题组(20)
经过一年多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以模拟法庭为主的实训教学模式对学生上述能力培养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也应理性地、客观地看待我们取得的教学效果。上述教学效果是从总体上来评估的,而具体到每位学生身上则是有所差异的,因为有的同学学习兴趣不浓,他们不积极参与实训锻炼,其实践能力不能得到较好的锻炼;而基础好、学习积极性高的同学,他们在每个实训案例中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其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因此,在以后的教学实训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实训教学中“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充分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注意每个学生全面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力的培养能够全面协调发展。应当指出,对于以模拟法庭为主的实训教学而言,由于其重在模拟法庭实训,因此,许多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不能得到较好地锻炼,这是该实训模式的明显缺陷。
三、法律实训课程创建与实践所得到的启示
在法律实训教学中,我们通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让实训学生得到了实践锻炼。经过实训之后,大多数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可以说,我们的实训教学已取得了成功。法律实训不仅包括刑事法方面的实训,同时也包括民事、行政和仲裁方面的法律实训,虽然不同的法律实训课程的实训内容各有特点,但是,它们也有很多共性的东西。下面我们将刑事法综合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所得到的启示予以总结,以供其它法律实训课程的建设参考。
(一)学院领导重视是法律实训课程创建和实践的重要前提
独立设置法律实训课程涉及到整个课程体系的调整和改变,同时需要得到人、财、物的强有力支持,因此,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必须取得学院领导的支持。在模拟法庭实训教学方面,我们需要建立一定数量的案件卷宗库,需要开展模拟法庭的场所,需要购买道具、音像设备,需要编写并出版实训教材,同时,对前述物品的管理得有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对于上述需要,学院领导十分重视,并给予了支持。在法律诊所式教学方面,同样需要学院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否则,实训教学将无法开展。
(二)学院各部门的鼎力支持是法律实训教学取得成功必要条件。
法律实训教学计划的审定、场所和物品的管理、教学的音像设备的管理、开庭所需的摄像人员的安排、开庭后录像光盘的制作以及后勤保障,都要分由学院的教学管理部门、电教中心和后勤部门来具体落实。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实训教学取得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研究集体是实训教学取得成功的组织保证。
总共26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