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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广西政法学院课题组(21)
刑法教研室是该课题的研究集体,课题组成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课题组集中了学院的三分之一强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有近一半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他们在理论研究中发挥了自己的优势,自己组织编写教材,精选和修改案件卷宗,建立案件卷宗库。在实践能力方面,课题组有三分之二的教师具有律师资格,并且都在各律师事务所中执业,他们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实训教学中,能够给予学生充分的教学指导。课题组成员都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他们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改革中,同时,课题组成员具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在实训教学研究和实践中,他们发扬团队的精神,互相协作,顺利完成了任务。正是这样一个研究集体为实训教学取得成功提供了组织保证。
(四)考虑周全、准备充分是法律实训教学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正式开展法律实践教学的前几个月,我们就已多方查找资料,并对法律实训课作为一门课程独立设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即着手制定教学大纲,建立了具有一定数量案件卷宗的卷宗库,购买实训所需的各种物品、道具,落实有关管理人员。由于国内目前还未有该方面的教材,在开展教学之前,课题组就已编写了实训教材。在教学活动开展之后,为提高年青教师的实训指导能力,我们按新老搭配方法将教研室的教师分为六个教学小组,由一名司法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与一名年青教师一起上一个教学班的课,使年青教师在教学中边教学边学习,或与学生一起参加实训得到锻炼,这些年轻教师经过自己的努力和锻炼,现已基本能够胜任法律实训教学工作。可见,考虑周全、准备充分是法律实训教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环。
(五)司法机关的支持是法律实训教学取得成功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在开展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如果没有真实的案例,就不可能取得预期的实训效果,因为真实的案例能够增加法庭的实战气氛,而真实案例的案卷材料只能来源于司法实际部门。我院实训所用案件的卷宗库的建立得到了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这些案件卷宗都是由广西的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部门提供。同时,为增加模拟法庭的实战效果,在学生进行模拟之前,我们一般都会与当地法院联系,请他们到学校来开庭,让学生旁听观摩真实的法庭审判,学生观摩后自己再亲手操作,这样,较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实训中,大多数实训道具,如法官袍、检察服、律师袍、国徽等,在社会上是不能自由买卖,只能通过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向有关定点生产厂家联系购买,在这方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司法厅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诊所式教学中,由于学生跟随指导教师办案,在办案中,要让学生真正身临其境,都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如学生随指导教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到法院阅卷等,因此,司法机关的支持是实训教学取得成功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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