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王瑜(8)
(四)中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推动力
中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推动力除了国家政策法律的支持外,主要来自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融资需求、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中介机构拓展业务的需求。从知识产权权利人来看,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而从社会上募集到了资金,可以缓解知识产权权利人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这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投资者来看,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积累了大量金融资本,造就了一批潜在投资群,追求增值是资本的天性,促使巨额的金融资本不断寻求合适投资对象。从中介机构来看,国内市场中介已经初具规模,而且面对知识产权的巨大市场和快速发展的态势,各类市场中介为了拓展市场,赚取中介业务收入,对知识产权证券化必然采取积极介入和推动的态度。
※:文章引自:李宪明、林海涛《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结合: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以及其他网络文章。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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