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王瑜(4)

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不容乐观。如何加强宣传与引导,切实提高国内企业的自主维权意识与能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海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在接受接着采访时提到:“现在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今后要在五个方面有所突破。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对内培训。同时,扩大对国内进出口企业的指导和宣传,使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子信箱:lawyerwy@263.net,
个人网站:http://www.rjls.cn。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