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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信托财产权和信托法律关系/文蔚冰(7)

  第四十六条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

  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二)其他受益人;

  (三)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3、清偿到期债务权
 
第四十七条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4、受益权转让权
 
第四十八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5、享有委托人权利

  第四十九条受益人可以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受益人行使上述权利,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受托人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行为,共同受益人之一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撤销裁定,对全体共同受益人有效。

受益人义务

受益人的主要义务有: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中,并非由于过失而蒙受损失时,受益人有义务接受受托人补偿损失的要求。

违反信托义务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

根据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又称合同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侵害社会公共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责任保护的是合同当事人以合同所设定的权利,即债权;侵权责任保护的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外享有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物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同,例如,违反合同的,不能以消除影响、排除妨碍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行为,不能适用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担方式。

信托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对违反信托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排除妨碍、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要求赔偿等,因此,信托法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也符合侵权责任保护的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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