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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从比较的观点看事实和法律》/石安洲(7)

五、 “深度描写”的确立
和所有的人类学家一样,吉尔兹的描述是一种以地方性参与观察为基础的“民族志”,但与一般人类学家不同的是他的描述是一种“深度描写”,这构成了他的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重要特色和方法。这一方法的要义有:
1、这一方法的前提是对文化概念的认识。在反思E.B.泰勒和克莱德•克拉克洪的文化概念的基础上,借鉴马克斯韦伯的相关理论他提出了自己的文化概念,即“文化就是这样一些有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 如此一来,对文化进行分析就成了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
2、“深度描写”是借用吉尔伯特•赖尔的一个概念。“深度描写”是相对于“浅描”而言的。后者是对文化表象的直观描述,而前者则是基于对该文化的意义结构的分层等级的基础上所做出的解释性描述(也就是说,在特定文化中其语言、行为等均有特定之含义,民族之学者只有对其经过分类甄别意指结构以及确定这些结构的社会基础和含义对该特定文化有一定的把握才可能明白该语言和行为的意义并做出解释)。
3、文化是公众所有的,因为意义是公众所有的。人类的行为是符号行动——有所意指的行动。
4、“作为由可以解释的记号构成的交叉作用的系统(如果忽略狭义的用法,我本可以称之为符号)制度,文化不是一种引致社会事件、行为、制度或过程的力量;它是一种风俗的情景,在其中社会事件、行为、制度或过程得到可被人理解的——也就是说,深的——描述”。 这一深度描写也就是在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的时候,昭示其常态,在他们自己的日常系统中来理解他们,也就是按照他们自己对自己的行为的理解来理解他们,并形成解释系统。进一步说,人类学的解释本身是“虚构”的产物,但这并不影响这一文化分析的客观性,原因在于,这种解释建立在“能使我们与陌生的人们建立起联系的科学的想象力上”。
5、对文化的深度描写和其对象不可分离。“如果说人类学解释即是建构对于所发生之事的一种理解,那么,把人类学解释与所发生之事分割开来——与特定的人们在此时,或在彼地,所说、所做,或所遭遇的话与事分割开来,与世界的整个庞大的事情分离开来——就是把它与它的应用分割开来,从而使它变成一句空洞的外壳”。 所谓文化分析就是对意义的推测,估价这些推测,然后从较好的推测中得出解释性结论。
6、深度描写有四个特点:(1)它是解释性的;(2)它所解释的是社会性会话流;(3)所涉及的解释在于将这种会话“所说的”从即将逝去的时间里解救出来,并已可供阅读的术语固定下来;(4)它是微观的。但这并意味着这种方法不能对整个社会、文明、世界性事件等等做出大规模的人类学解释。相反,“典型的人类学家的方法是从极其扩展的方式摸透极端细小的事情这样一种角度出发,最后达到那种更为广泛的解释和更为抽象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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