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托管的法律问题探析/代纪柱(22)
结束语
托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巩固稳定良好的金融环境的重要保障,是使证券公司恢复经营能力的有效救助措施,是证券公司恢复正常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信心、控制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安定的有效途径。另外,托管制度能够维持证券类业务的延续,使得问题券商的证券类资产可以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整体出售,有利于增加资产出售的价值,否则,资产被债权人肢解后,几乎没有价值(只有一些电脑设备等),例如,营业部出售能卖出价钱,但营业部电脑系统就卖不出价钱。然而,在现在的实践中,由于证券公司以前的问题太大太多,靠正常的托管经营已经无法扭转证券公司关闭、破产的命运,故托管的后果差强人意,被托管的证券公司几乎无一例外的走关闭或破产的道路,恢复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宗旨如同虚设,防火墙的功能一直引而不发。本文仅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托管的相关法律问题,诚能为我国证券公司托管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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