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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挂靠经营风险及其防范/齐艳铭(3)

  保险公司对车辆挂靠经营的风险防范策略

  保险实践中,与挂靠经营相关联的保险产品主要有机动车辆保险、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以及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从近几年的经营情况来看,我国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的赔付率整体偏高,部分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处于亏损边缘;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发展不够规范,赔付率相对较高;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理赔压力较大,通融赔付案件时有发生。导致上述业务质量不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保险公司对挂靠经营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承保了大量的风险性较大的保险标的,进而导致理赔环节的被动。

  围绕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开展的各险种业务已形成一定规模,保险公司应该对机动车辆及其公路客货运市场进行细分,有必要将机动车辆挂靠经营作为一个独立的标的市场来重新梳理现有的业务结构,以此降低相关险种业务的风险水平。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处理规范和发展的矛盾,要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并在规范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

  如前所述,机动车辆挂靠经营的模式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一个独有现象,其存在本身充分说明我国机动车辆登记管理和道路运输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就保险公司而言,是等市场规范了再发展,还是在不规范的市场中努力寻求发展呢?

  应该认识到,尽管近几年来国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已经加大了清理挂靠的力度,但限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机动车辆挂靠经营的模式在短时期内还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市场机会不等人。保险公司必须要转变观念,要在现有不规范的市场中寻找市场机会,通过风险识别,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保险标的风险,才是正确的发展之路。

  二是要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的几种不同类型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并制定合理的承保政策。

  目前,我国很多保险产品是按照团体业务和私人业务的不同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并制定了差异化的价格。但这种划分仍显粗糙。鉴于经营模式的不同,我国团险业务市场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挂靠经营和集约经营两种。所谓集约经营,就是将运输线路经营权、车辆、人员以及资产进行有机整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经营方式。与挂靠经营不同,在集约经营模式下,运输企业既是实际车辆所有人,又是运输经营人。

  在对保险市场进行上述细分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要通过有效的风险识别,将那些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挂靠车辆从团体保险业务中剔除,或者制定差异化的费率调整系数,以此控制这部分车辆的承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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