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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的义务/柏立团(3)
董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和善良管理人,应当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事,以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董事越权代表公司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如: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
未经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直到其成为公开信息;
个人重大事项披露的义务,如个人负有较大数额的债务尚未清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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