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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信息完美”---论科斯定理对庭审过程的启示/董国庆(6)



诉讼中讨价还价的分配二元矩阵图


强硬

温和
原 告
强硬 温和

400
400
450
550

550
450
500
500




被 告
(1)如果一方当事人温和,另一方也温和,他们便能和解。假定标的额为1000元,他们各得到50%的分配额。(2)如果一方当事人强硬,另一方温和,他们能和解。比如强硬的一方得到了55%的分配额,温和的一方得45%。(3)如果一方当事人温和,另一方强硬,他们同样能和解。比如温和的一方得45%的分配额,强硬的一方得到了55%。(4)当双方当事人同时采取强硬策略时,比如双方当事人都希望得到55%的分配额,这是不可能的。和解不成就一定要有审判,假设审判的预期结果是平分标的额,每人必须支付诉讼费用100元,则每个当事人都得到500元,但要减去诉讼费用100元,即500元 - 100元 = 400元。显然,他们俩没有合作剩余可分。
本文要讨论的是上述第四种情形,即发生审判的概率与信息的关联度问题。
博弈论中,按照各博弈方是否同时决策,分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同时选择行动且只选择一次的叫静态博弈,决策有先后次序的叫动态博弈。又根据各博弈方是否了解对方的得益情况,分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信息是博弈结果最重要的因素,它是参加者选择博弈策略,确定谈判筹码的依据。但是诉讼中当事人拥有完全的信息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囿于当事人知识能力和收集信息成本,另一方面法律无法要求当事人公开其所有私人信息。因此,和解博弈中双方当事人是在不知道对手策略的情况下经过多轮讨价还价做出选择的,故和解中的博弈是一种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相对应的是精炼贝叶斯均衡。由于零和博弈与常和博弈只有混合策略均衡,必然会有一个混合策略完美贝叶斯纳什均衡25解出现。
所谓纳什均衡就是双方在对方的策略下,自己现有的策略是最好的,即当强硬策略的预期价值和温和策略的预期价值相同时,当事人便不会从一个策略转向另一个策略的状态。混合策略均衡26则是指参加者采取的不是唯一的策略,而是其策略空间上的一种概率分布,其特征是各参加者无法确定另一方的选择,只能对另一方选择各种行为的概率作出判断。根据有关公式,可以推算出原、被告选择某一强硬策略时均衡出现的概率,得出审判以及和解出现的频率27,以上图数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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