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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警务工作区制度化建设/潘胜(5)
检察人员: 司法警察:
被看管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有无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告知被看管人在本看管场所依法享有如下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对执行看管工作的司法警察依法提出回避要求并说明理由;
2、对执行看管工作的司法警察有辱骂、体罚、虐待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有提出控告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义务:
1、如实向执行看管工作的司法警察提供身体健康状况及姓名、年龄等个人情况;
2、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除经办案检察人员同意可随身携带的物品外均应交由执行看管工作的司法警察暂时保管;
3、不得随意进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看管场所公共财物;
4、除经办案检察人员同意,不得要求执行看管工作的司法警察给亲友传递口信或带食品及其他物品;
被看管人: 年 月 日 时
附件二
暂予保管被看管人员物品清单
被看管人: 时间:
项目 物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上述全部暂管物品是否已全部退还?
(本清单一式一份,由被看管人保管,看管结束后凭此清单退回暂管物品。)
被看管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五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警务区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警务工作区管理秩序,建立检察官与司法警察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办案机制,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文明、安全进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务工作区是检察机关专门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接待来访等工作的专用区域。
二、警务区内设讯问室、询问室、监控室、接待室、司法警察备勤室和卫生间。
三、警务区由法警大队负责管理。办案部门需要使用警务区的,应当填写警务区使用申请表,报请分管检察长批准,并由法警大队负责安排场所和调配司法警察,参与履职的司法警察应如实登记进入人员信息并记录警务区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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