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知识产权运用研究/王瑜(8)
知识产权的使用在当地非常容易被人情化,知识产权的管理必须制定管理规范,按照制度来管理。这个规范由谁来定很关键,如果政府制订,政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由龙头企业来定,其结果必然侵犯成员的利益,如果完全委托协会制定,难免首鼠两端左右为难。协会授权取得的地理标志的管理权,其管理制度应当与政府进行协商,由龙头企业或者其他会员取得的知识产权其管理制度应当与龙头企业或其他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在一个共同指定严格标准和规范下可以保证规则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保证各方利益均衡,协会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共同的利益,协会将成为一个严格的裁判者。
知识产权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内管理,二是对外管理,对内管理主要是以制度来管理,对外管理则要复杂得多,比如如何使商标迅速成名,遇到假冒商标,仿冒专利的情况该如何进行打击,如何维护知识产权等等。管理知识产权是非常专业的事情,一般的协会不可能有这样的管理能力。所以协会可以考虑将知识产权的管理外包给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来托管。
(三)农业知识产权的推广使用
作为普通农户以及销售商他们无法理解知识产权制度,他们极有可能急功近利而恣意违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知识产权在农业产业协会中推广是个十分艰难而相对比较漫长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难而不去做。
我们可以先从最好推广的品牌(商标)开始,先从最能接受知识产权制度的龙头企业开始,先从最容易因为知识产权获得利益的人开始,让他们先尝到甜头。销售商因为品牌经营最先获得了收益,他们会自行按品牌的标准要求农户,将品牌意识传递到农户。销售商也最容易急功近利,掺假破坏品牌形象,那么应当按知识产权使用规则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处罚,让他们吃点苦头。这样通过市场的末端向最前端的生产者渐次倒逼,先给甜头再吃苦头,让所有的成员逐步体会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不遵守规则将受到的处罚,这样当大家都接受了这个模式后,那么我们的农业产业将有爆发的增长。
结语
“龙头企业加协会加农户”这种模式,综合考虑了市场开发,农户的组合,产业链条的连接。以知识产权作为纽带将以非常低的成本顺利地将政府、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各方面实现连接组合,达成和谐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收益。这种模式以四两拨千斤之势,用知识产权的杠杆撬动整合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大市场,可以轻而易举地掌控从种植到采摘到包装到销售到加工所有环节,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水平,提高当地农产品的竞争实力,让农户、销售者、加工者全部从中获益,而政府不需要投入任何资金,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就能从中获得良好的政绩。
总共9页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