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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操作(上)/王瑜(6)
(三)政府指导企业保护展会知识产权
“蓝天展会行动”以宣传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以国际影响较大的展会为重点对象,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的案件为突破口,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督察、通报等活动,全面提升我国展会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对国内主要展览从业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提高展览从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水平。举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探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四)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开通“执法快车道”
浙江省的《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规定:1、展会的举办者应当建立专门的专利制度,对参展的专利产品、专利技术,可以查验其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合同;2、对未能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合同的,举办者应当拒绝其以专利产品、专利技术的名义参展;3、会展期间,专利主管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进行监督检查时,认为专利侵犯、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专利违法行为明显成立的,可以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撤展或通知会展举办者责令参展者立即撤展;4、会展举办者、参展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会展中的各种专利违法行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二、对参展人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国内展会对知识产权有严格的要求
实践中,一些对知识产权保护比较重视的大型展览会主办方,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自行制定了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例如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1993年第74届广交会期间对22家违反商标管理规定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对其中7家情节较严重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撤销了8名相关责任人的参展资格。在2004年第96届广交会上,国务院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总结推广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一旦发生侵权投诉,按照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进行处置,被认为侵权的产品,则要撤出展览会。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文博会组委会专门成立了“文化安全保障暨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管理的力度,一旦发现涉嫌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将马上停止其参展资格。和文博会一样,高交会对参展企业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参展项目在各展台的显著位置必须明示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二)将使仿冒行为无所遁行
现在的展会一般都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展会的仿冒行为可以直接在展会中处理,那么任何展会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无所遁行,直接可能被清除出展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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