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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抵押如何实现?/潘志国(4)
况且,我国实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原则上,不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或者价款是不能取得矿业权的,占有矿业权是以支付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为条件的。但是矿业权出让又体现的是合同关系,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矿业权价款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登记机关就不能以未缴清资源价款而拒办抵押登记。
由此可见,“抵押登记”和“抵押备案”在采矿权抵押过程不存在抵押效力的区别,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一样的。

问题二:关于出租矿业权的抵押

已经出租的矿业权能否设置抵押权?
法律依据: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第五十条第二款 已出租的采矿权不得出售、合资、合作、上市和设定抵押。
结论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已经出租的采矿权,且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尚未被有偿取得的,是不允许设定抵押的。但对出租的探矿权和已经有偿取得的采矿权能否设定抵押,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故该企业第一次申请抵押贷款时,银行以采矿权被出租而拒绝贷款的理由是正确的,

问题三:关于矿业权抵押的实现

1、如何实现矿业权的抵押?
法律依据:
A、《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实现抵押权,并从处置的矿业权所得中依法受偿。新的矿业权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当事人应依法办理矿业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B、《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抵押权实现发生采矿权转让时,必须符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让条件并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
C、《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转让人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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