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毛雪枫(2)
2、通过被执行人报告其财产状况
3、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
(六)执行和解制度存在不合理性 ………………………………………7
1、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2、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问题
3、执行和解协议其他不容忽视的问题
(七)协助执行制度亟待加强,司法冲突尚无规范的解决机制 …………8
(八)执行救济制度存在许多疏忽之处 ……………………………………9
1、程序性救济的缺位
2、对第三人实体权利的保护不充分
二、对有关外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述评……………………………………9
(一)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执行制度述评 ………………9
(二)德国、法国和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执行制度述评 …………10
(三)俄罗斯的民事执行制度述评 ………………………………………11
(四)国外其他国家的民事执行制度述评 ………………………………11
三、完善我国民事执行程序的构想……………………………………………11
(一)重构执行发动程序 ……………………………………………12
1、确立申请执行期限告知制度
2、严格规范民事案件执行移送制度
3、确立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制度
(二)构建完善的执行管辖制度 …………………………………………12
1、重新确定执行案件地域管辖原则
2、明确级别管辖
3、统一地域管辖
4、确立指令管辖
(三)改进委托执行制度 …………………………………………………13
1、做到“受托执行案件”与“非受托执行案件”平等对待
2、严格遵守委托执行与赴外执行的划分界限
3、明确委托法院和受托法院的权限,并保障各自权限的有效行使
(四)废除执行通知制度,增设执行警告程序 ……………………… 14
(五)完善被执行财产调查制度、强化被执行人的义务和责任 ………14
1、被执行人必须如实申报义务
2、申请执行人异议权和执行法院调查审核权相配合
3、进一步强化被执行人的义务和责任
(六)完善执行和解制度,杜绝 “赖帐少给”现象……………………15
1、明确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2、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
3、注意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确保债务履行
4、完善告知制度,促进执行公开
(七)完善协助执行制度,规范司法冲突解决机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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