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卞军民(8)
2、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只有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才能有效地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行政效益和行政质量。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利益要求不断提高,政府只有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制订出切合实际、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避免决策上的失误;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群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的增强,他们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因此,只靠少数人主观判断、凭经验决策的传统方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真正改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广纳民言,通过各种途径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使公众明确决策意图,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有比较充分的思想准备。如有些地方将旧城改造规划方案进行现场明示,对公共产品价格举行听证会,重大项目决策向专家咨询等,都有利于促进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
3、要理顺行政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为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应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这种责任制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义务;要从政府、行政机关到基层执法部门、从领导者到一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层层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地、逐级逐人地、严肃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配套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随着政治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应该逐步加紧完善和规范行政运行机制,建立民主、公正、法治、服务的公共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民主、法治、科学、高效的现代目标。
4、要强化监督,努力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深化政务公开,一方面要扩大公开的范围,另一方面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财政收支、重大工程建设等作为政务公开的必备内容,以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针对“弱监督、虚监督、无法监督”问题,在现有监督体制、机制制度的基础上应当做到:一是政府行政行为要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政府机关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公正地作出处理;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认真查处。二是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基层政府要强化对乡镇政府和所属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防止和消除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考核成绩除了要与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外,还要作为领导干部任用和公务员考核相结合。三是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等专门监督。监察机关要按照《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等规定,加大监察力度,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法》等规定,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认真实施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应当全面、正确地履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职责,严格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加强对与行政复议申请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保证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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