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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理性维权/田冲(7)
(2)维修。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负责人;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经维修不能恢复房屋的使用的话,就要考虑房屋的主体质量是否合格?可以和开发商共同委托房屋鉴定部门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因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相关税费的缴纳。(以西安市为例)
a.天然气初装费的缴纳,如果是2005年10月1日以前的建设项目,目前西安市居民共交三项天然气费用共2278元,其中包括760元建设资金、218元IC卡费用和1300元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
如果是2005年10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发商只要能提供给国家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居民安装天然气时只交2笔费用1518元,即1300元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和218元IC卡费用。(2005年10月1号是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日期)
b.大修基金的缴纳。
目前西安大修基金的缴纳程序:
(a)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提交物业区、楼幢、业主等档案资料,并输入房管局楼盘信息表;
(b)分别打印出各户购房者应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催缴通知单;
(c)开发建设单位将催缴通知单发放给每户购房者;
(d)购房者按照通知单上的内容要求,到指定银行将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e)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房产交易手续时,须查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票据。
对于专项维修基金,开发商没有法定的代缴义务,如果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缴,就要按约定由开发商代缴,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购房者可以自己按照缴纳程序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也可以和开发商临时达成协议由开发商代缴。
现实操作中,开发商为了取得不用支付利息的短期融资,帮购房者代缴大修基金;而购房者也因为交存程序的复杂性,让开发商来代缴,省去许多的不便,皆大欢喜!需要注意的是:要切实监督开发商把大修基金交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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