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审判的应用及研究/肖斐(4)
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利用法律理由和论证司法判决的证成过程和证成手段。它既是一种法律思维活动又是一种应受法律规则或调整的法律行为,是法律工作者的一项法律义务。正是法律推理使司法裁判和神明裁判、主观臆断区别开来,因而它是法制生成的一个重要条件。现代化社会强调法律推理的使用、研究将有助于司法的合理化,法学的科学化,更有助于社会合意的普遍化。17世纪英国著名法官E•柯克爵士说过:“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所以说,司法工作者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法律的真谛做出精辟、认真、细致的理解判断。具体到人民法官上就应当以法律价值判断为前提,以法律事实为依据作到知理,用理,讲理。
参考书目:
① 谢兴权 《通向正义之路——法律推理的方法论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② 张 骐 《通过法律推理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改革又一条思路》 转载《法学研究》 1999年第五期
③ 张 骐 《形式规则价值判断的双重变奏——法律推理的方法的初步研究》 转载《比较法研究》 2000年第二期
④ 胡康生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 法律出版社 1997年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1999年第二期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