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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概念浅析/边嵘(3)
2、股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
众所周知,财产权是以财产(金钱、财物等物质)为标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从属于所有权的物质权利。所有权具有对象属性,成为股权的财产必然性地为具体主体所有的才能够成为股权。在我国特定时期,较多学者认为股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合,是不能够反映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股权所体现的内在涵义。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与过去相对照,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是过去财产主体表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私有制属于社会主义经济补充。现阶段经济主体呈现多元化主体,包括国家、集体、私营、外国经济财团、外国人私营、社团、个体户、国际经济组织等,从而表现为股权的主体属性多元化。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公司经营职权制度化、法规化,也不再是过去所有权和经营权混合不清,职责不明的局面,股权内在属性与过去相对比,也有具体化的变革。再次,投资入股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财产的利益性。财产利益性表现为财富的增值、扩大化,即股东对财产利益化的最大追求,到财产所有者手中称之为收益权。相反如果说投资入股目的没有企求增值、收益,股东也不会冒险投资。故笔者认为股权最大的本质核心应当是财产利益追求。股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并且系其本质属性,这是股民将财产作为投资作资本收益的目的所在。
3、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
(1)股权在公司经营中,股东在财产上享受收益权利,承担潜在亏损风险。股东按照约定出资到位后,公司运行存在营利和亏损可能性的不确定,良好的运作给股东带来可观红利、股息收益,反之股权将体现的是财产利益逐渐减少,甚至于全部亏损。这就是股权财产上的风险性收益、亏损权能。
(2)股权份额在公司中决定股东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可见股东地位以股东所拥有公司股权的份额作为唯一确定标准,股权所拥有份额能直接左右公司的经营决策,最终决定公司盈利还是亏损,导致股东财产权益是增还是亏损。股份多少决定了股东在公司地位,在公司中享有权力大小,这不仅是股权权限表现,也是股权权利的组成部份。
(3)股权在公司中表现为股东享有表决权、选择权、公司经营决策权。股权在公司中不仅表现为财产上权能,而且还能体现在公司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项权限。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由于股东按股权份额依法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章程通过、法定代表人、董事等权威人事任免直接受到股权权利的影响。从形式上亦体现了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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