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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改革才是社会改革的核心/赵圣寅(10)
在当前经改偏右政改偏左的情况下,政体应进行下列改革:
⑴以权治权、依法治权,优化权力结构。
拟推行孙中山创制的“治权”(即理发、司法、行政、考试、监察)和“民权”(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分权制衡机制。其原理是:科学的社会结构——有效的民主政治——公平的自由竞争——促进激活社会结构运作动力。
“占有者不再拥有管理权”,分权伴随着分工,是现代化社会大趋势。绝对的集权必然造成绝对的滥权。从以上角度看,政体改革实行党政分开,是不是就找到了中国政体改革的疗效之途?我认为:不论是把权集中到“党”,还是集中到“政”,如果它是唯一的最高权力,滥用权力源就无法制止。
也只有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条件下,经济靠依法公平竞镇,政治靠民主参与,领导人的产生考人民选择,才能克服行政经济下的经济靠指划、政治靠运动、领导人靠指派的弊端,才能防止经济失控,政治失范、文化生态和社会动荡。
因此,“治权即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机制是未来改革开放秩序运作的基本轨迹。
⑵人大会,必须是真正代议制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立法形式使人大享有至高无上的立法、审议、批准、弹劾权,以推进以人大为权力中心的政体改革。彻底改变人大法定权利大得无边,实际权力小得可怜的现状。
⑶以法的形式赋予政协相应的制约决策权力,其职能类似于“参议院”,进行权力制衡。
⑷推行首长竞选制
首先根据《宪法》制定《中国竞选法》,依照法定程式,推行人事要员竞选制。这是真功夫,不要怕,也不会乱。因有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保障,定会得到全国的广泛支持和用户。
实质上,依法公平竞选,是对给类人才能力分级精粹的筛选,其是较公正的,没有神秘感,透明度最高,也便于公民监督,确能体现民主的意愿,觉醒人民参与改革的主体意识。事实上,科学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公开的真实、实证的操作和现实的创新。我认为,人事上的公开竞选就是科学精神在人才适用上的具体反映。
各级党派、政府、管理要员,都要经过人民的自由选择,而竞选制便是人民行使神圣自决择优权的一个最佳途径。总之,深化政体改革,就是要依靠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劳动人民积极参加所拟定的改造工作,也就是民主化、再民主化。
⑸执法、监督系统的人财物实行“条式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而目前这些部门都生长在各级同级党委政府的怀抱里即人财物都牵制于同级党委政府,因此,在执行法纪、进行监督遇到党委政府的官员时,也必然是软弱无力的。如目前困扰行政诉讼的最大障碍是司法不能高度独立。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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