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独立-—兼评宪法中规定的审判独立条款/魏向明(15)
致谢
司法独立乃政治文明的花蕊,法制大厦的基石,司法公正的摇篮,司法独立在我国已走过了上百年的历程,至今仍然是中国人不灭的梦想。认识司法独立,维护司法独立,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司法独立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通过改革与创新,中国的司法独立终将实现。
四年的本科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回首往事,难以忘怀在这四年的学习和生活中给予我关怀和支持的老师和同学们。我能够顺利地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首先要感谢法学系的全体老师,是你们教会了我学习专业课的方法,引导我走上了法律之路。本文作为我的本科毕业论文,得到了法学系谢彤副教授的悉心指导。谢老师治学严谨,学识渊博,对我的论文要求非常的严格,反复帮助我推敲和修改论文提纲,认真审读了论文初稿,提出了许多的宝贵意见,我深知没有导师的精心指导,我不可能完成这篇论文。所以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我的一些同学,在写这篇论文的同时,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是为致谢!
参见《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4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525-526页;程汉文主编:《英国法制史》,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334-368页;刘佑生等主编:《司法改革与公正执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熊先觉:《中国司法制度新论》,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徐爱国等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3-135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上册),第154页;徐爱国等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148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上册),第155-156页;徐爱国等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3-135页。
万春:《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制度》,载《法学家》2002年第3期。
谭世贵:《论司法独立》,载《司法改革理论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页。
贺卫方等译: [美]彼得•G•伦斯特洛姆:《美国法律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103-104页。选任法官的中心问题之一就是某种选任的方式是否有助于实现司法独立或法官责任的目的。大多数西方国家选择了有助于增强司法独立的选任法官方式。这已是美国历史开始几十年实行的一种模式。但安德鲁•杰克逊上任后热衷于主张公众对法官,包括对法官的控制。许多原来采用行政任命或立法任命方式的州开始转而采用党派选举方式。另外还对大多数法官设定了任期的年限,以便选民得以经常对法官行使监控权,尽管有些州已开始实行非党派的法官选举或者采用密苏里计划的某种形式,但是,各个州还是更为强调法官对选民负责。另一方面,联邦法官一直不受民众直接控制。当然联邦的司法机构总是受到分权与制衡原则的政治制度的制约。不过选举法官方法是从一般意义上说体现了强调司法独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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