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独立-—兼评宪法中规定的审判独立条款/魏向明(17)
王申:《西方学者眼中的中国司法改革—访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高级公职律师Alan W. Lepp先生》,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又见Jack Kemp. American Renaissance. Am, 1979,187-189.
戈尔丁:《法律哲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58页。转引自李昌道、董茂云合著:《比较司法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杨一平:《司法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52页。但是,司法权的独立也受到各国历史,文化,政治的深刻影响,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可循。即使是典型的西方国家,如英美法等国,由于三权分立形式有别,也造成了司法独立程度的极大差别。有学者将这三个国家的司法独立分为两类:即美国的“积极主动性司法独立”和法国的“消极被动性司法独立”;英国则介于二者之间。
在资本主义国家,司法独立一般仅指法院独立。 为行文的方便以下如没有特殊的指定,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司法系统仅指法院系统,不包括检察机关或检察院。
史尚宽:《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之保障》,《宪法丛论》,台湾荣泰印书社1973年版,第240页。
谭世贵:《司法独立的构成要素》,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0-82页。
李佑标:《关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及司法独立》,载《法学前沿》,第3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3页。
李忠诚、陈刚:《中国法学诉讼法学研究会98年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谭世贵:《司法独立的构成要素》,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3-88页。
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页。
谭世贵:《司法独立的构成要素》,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8-104页。
张箭:《中国独立审判体制改革探索》,载《中国司法改革十个热点问题》,《人民司法》编辑部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35-36页。
王申:《西方学者眼中的中国司法改革—访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高级公职律师Alan W. Lepp先生》,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又见Jack Kemp. American Renaissance. Am, 1979,18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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