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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范/王思鲁(20)
B、被执法对象不能依法主张权利或进行监督。很多被执法对象对行政执法有关内容不熟悉,对自己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违法的严重程度、将受到的处罚等都不是很清楚;对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也不清楚;碰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违法、违纪等问题不知如何投诉和处理,他们经常处于被动状态,这就给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以可乘之机。
C、个人的品行、性格、知识结构、文化素质等因素也影响到是否犯罪及是否案发出事。在同样的环境中为什么是你犯罪,为什么是你出事?根据我对职务犯罪的办案思考,出事往往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权力斗争,而权利斗争又与利益有关;同时,固执、过于张扬、过于放纵自己的行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藐视法律,法盲,对金钱的欲望过份强烈、不善于考虑别人及平衡关系、有赌博、冒险心态等都是走向犯罪者普遍存在的特点。我将他们分为五种类型:“得意忘形”型、“胆大妄为”型、“心存侥幸”型、“法盲”型、“为友所误”型。(详见本书《国企常见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部分)
三、公务员职务犯罪风险防范
制度层面上的问题是公务员犯罪的根本原因,自然,制度上的防范成为最根本的防范方法。而制度问题涉及到国家制度的改革,对于公务员个人而讲不是重点。下面分三方面简单介绍:
第一,在制度层面上,要完善公务员管理及其行政权力行使的行政法制系统。
改革开放后,我国关于公务员管理及其行政权力行使制度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这些制度的建设仍落后于社会的发展。我们认为,为了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陷于犯罪的泥塘,亟需完善公务员管理及其行政权力行使制度。主要包括:
A、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任免等制度,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
B、建立与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使公务员在任职期间财产公开化,将其收支情况纳入管理公务员活动之中的制度。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对公务员以权谋私,进行贪污、受贿等活动,具有明显的抑制和预防作用。
C、建立健全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才能实现看得见的正义,行政程序制度急待完善。
第二,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制度。
为促使公务员廉政勤政,预防职务犯罪,我国建立了一整套行政权力监督系统,这一系统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党和政府监督部门的党纪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公民监督等。
第三,公务员自身的风险防范。
A、行政法、刑法是公务员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其所从事行业的行业规章,公务员要努力做个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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