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管理学视野中的《劳动合同法》应对/王思鲁(8)
  3、切莫让劳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这把利剑悬在你的头顶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合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使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是确定企业与员工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同时也是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证据。若因劳动合同约定不明而诉诸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一般都会倾向于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十有八九都会败诉,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确定劳动合同条款时要尽量避免约定不明的情况出现,最好时能够聘请专业机构,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起草劳动合同。
  (四)一笑而过?劳动合同无效并非仅此而已
  1、哪些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新法向较于《劳动法》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规定已有所改变,其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2种情形扩大到3种,企业HR对此应注意。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因此,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并非可以随意确认,而应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予以确定。
  2、劳动合同无效会引发什么后果
  (1)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无效,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企业须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劳动合同无效给员工造成损害的,企业需要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劳动合同无效,对于企业来说,是弊多利少,企业应尽量避免无效劳动合同,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共3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