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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王思鲁(12)

  此外,除流淌激情之外,还要无惧风雨。但是,如何“无惧”,要把握得透,切忌给别人抓住把柄。比如,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作为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时候,有时是有录音的。那么,你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你的专业基础应当十分扎实,对此,你处理起来游刃有余,即便有录音你也无所畏惧。而对于一些重大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在场的公安会经常打断你与当事人的交流。这个时候,你应当注意避免成为“串供者”这样一个角色。具体应该采取这样的方法,比如一个涉嫌受贿的案件,根据法律的规定,律师有权为当事人解读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个在场的公安无法打断你的讲话。接着,便给当事人分析,什么情况下构成受贿罪,什么情况下不能构成受贿罪,受贿的数额与量刑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判处死刑。对此,当事人一听便十分清楚。在接下来,便继续给当事人分析与受贿罪相近的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于这个罪名,刑法作何规定,最高刑是什么。这个时候,在场的公安肯定会打断:你不能这么讲。你可回应:为什么不能这么讲,法律规定可以这么讲。公安接着会讲:你这么说他会……当事人会怎样不管我事,我只知道律师有权解读法条。 

  采用这样一种方法,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但是,我个人觉得,律师一定要有胆色。没有胆量是无法做到我以上所说的东西。这正如2004年我们办理福建省XX市的黄X金涉嫌妨害公务案,在当地,没有一个律师敢接这个案件,但是我们不怕。在开庭时,整个气氛都被我们给控制住了。作为律师,若你并没有把柄被人抓住时,你无须害怕。而在有十几个律师同时出庭的这种案件里面,如果你是其中一位律师,而且你富有激情、把握了重点,那么,法庭之上气氛的掌控权无疑就在你的手中。又如我1998年所打的“马X明涉嫌贩卖毒品案”。这就是律师在法庭上的最高境界,整个气氛都被你掌控,法官不敢得罪你,此时你作为律师已经进入状态,法官打断你怕挨骂。特别是“抗辩型”官司,即要么无罪释放,要么枪毙一百次的这种案件,由于需要激烈的抗辩,因此,切忌慢条斯理。这种案件,对抗才是王道,只有这样,才能震慑法官。而在这种情况下,庭上的听众忍不住鼓掌,或者,有人在哭泣,一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见的时候,庭上十几个律师都惟你马首是瞻,由你来组织辩护时,谁都会怕你,不仅是法官,检察官也会怕你。除了畏惧,法官同时还会敬重你,因为法官自己也清楚,法官并非一种“自由”的职业,而律师你本身就是有理由的,而且,你有如此富有激情,你如此无所畏惧,这种情况下,无疑,法官对你肯定是敬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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