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王思鲁(7)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当事人涉嫌制毒,总共八吨,但最终判了死缓。这个当事人名叫萧X深,当时也是在广州中院进行审理的。法官当时口头通知过我几时开庭,但我忘记了,因为时间太长了,而后来由于法官的疏忽并没有书面或再次通知我开庭的时间。
这个案件开庭前的一天晚上我睡得比较晚,而当天早上九点多的时候那个法官给了我电话,他问我:“王律师,你今天为什么不过来呢?”我当时很奇怪,就问他怎么回事,他很诧异地对我说:“开庭啊!”于是,我当时没有洗脸便赶往广州中院。
我感到法院时已经开庭一个多小时了,当事人用一种埋怨的眼光直视我。这个案件是特大制毒案,检察院方面有一定的理由,而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这个案件已经是板上钉钉。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如何是好呢?该次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我发言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但是,最终法官还是采纳了我的观点,即我的当事人所制造的“毒品”毒性较小。因为“毒品”的数额十分巨大,如果那个案件发生在现在,当事人必死无疑。最终,法院在量刑时留有余地,判处死缓。而由于判处死刑需要送交省院复核,当事人同样委托我。我二审的辩护词就只有这么一句话:一审判决是公正的。对此,二审的法官意见是维持一审判决,但是不想跟着一审法官和律师的路子走,不采纳一审律师的观点,二审判决改变了一审判决的理由,即改为未遂。但是,改判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当事人既制毒又贩毒,其经手的成品“摇头丸”有32000粒,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是未遂。
我讲这个案例的目的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在没有行贿法官的情况下,开庭之前与当事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其进行彻底的沟通,若你关键时候能够准确把握对方的心理,抓住重点,同样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
说到这里,我还想介绍另外一个技巧。当案件在公安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公安会高度警惕,特别当你是有名的律师时,他们更是打醒十二分精神。对此,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呢?我们会首先跟公安人员打个招呼,即告知他们我只是例行公事,不会给其添什么乱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会丧失警惕。而我们也是“吊儿郎当”进去,他们更加觉得你是收钱但不办事的。在进去之后,由于是两个人一起会见,一人便递烟给在场的公安人员并跟他大声讲话;而另一人则用粤语迅速讲重要的内容穿插在谈话当中。一开始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让在场的公安人员觉得你是不专业的,不负责任的,然后,冷不防地切入正题。而在庭上,询问证人同样要采用这种方法。当中蕴含不少技巧,但是不少人对此并不知道。在法庭上,高水平的律师有这么一个特点,即在法庭调查阶段,他问话仅仅是问一半的。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这在法庭之上是很讲究的,很多人无法参透当中玄机,为什么问话只问一半呢?为什么律师会问这么过无聊的问题?的确,有些律师就是喜欢问无聊的问题,但是,我的经验是,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并非就是无聊,这是为之后的法庭辩论做准备,将先前的所有片断在法庭辩论阶段组合成为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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