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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手机等案上门吧——如何以经典辩例征服世界/王思鲁(13)

  当时,我到广大所“应聘”时,与薛云华律师仅仅谈了两分钟。而在此之前,我对广州当地的七十多个律所做过对比调查,最终我认为广大所是当中的“佼佼者”。 

  “应聘”的当天,我找了一位老律师陪我一起去广大所。我一见到薛主任,便直接对他说:“薛主任,我想成为你助手,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两分钟的时间。”对此,薛主任点了点头。于是,我便接着将自身的一些情况向他做了简要的介绍,之后我便对薛主任说:“我十分希望成为一名律师,我也适合当一名律师,而若我想成为一名律师,我认为,最好的学习机会便是做您的助手,如果您不同意让我当您的助手,那么,我会很痛苦。”薛主任听完之后便又问我:“那你有什么条件?”对此,我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现在没有条件跟您谈条件!”他接着问:“为什么你这么说呢?”我非常肯定的回答:“广大所作为一个规范化的大所不可能对我有所例外,对我不会比别人好也不会比别人差。” 

  我在广大所的前四个月,我完全不知道我的工资是多少,但是,我一直很努力也很好学,经常向一些老律师虚心请教,甚至,经常打一些匿名电话给其他所的律师或法官,咨询如何办理一些案件。 

  虽然我一开始不知道我的待遇是多少,但是,我每个月都到财务那里领“工资”。后来,我知道,每个月我所领的1260元是律所“预支”的,根本没有工资。如果办理案件的话,才有55%到65%不等的提成,根本没有所谓的“底薪”。如果换成现在,没有“底薪”基本是没有人愿意干的,但是,当时我就这样一路走过来了。 

  当时,我为自己定下一个计划,就是要不断结识各种各样的人。而在结识他们之后,我尽我所能给他们留下这么两个印象:一、我是一位律师;二、我是一位不错的律师,我肯定是值得信赖的。每一次交谈,无论时间长短,都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围绕着给对方留下好印象这个目标展开的。 

  而当有了案件的时候,不要过于计较钱方面的问题。在我刚刚起步的时候,我所处理过的对我往后发展有帮助的案件,在当时都是亏损的案件。对你的发展是否有利,这个就需要你自己作出准确的判断。当有人找你帮他打官司时,这个案件是否是对你有帮助的,在一两分钟内就需要作出判断。 

  对于那些可以锻炼自己同时又可以展示自己风格的案件,不要总是考虑经济方面收益的问题。我在广大所总共呆了两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我办理了被誉为“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的“陈XX状告XX市经委行政侵权案”以及“涉嫌贩卖10050克海洛英但最终被广州中院宣判无罪”的一个毒品案件。这两个案件对我以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两个案件在各大媒体均有报道,当时,我不认识媒体中任何人。可能当时记者也只是纯粹将这两个案件作为新闻来报道,但是,对此我十分感动,而当我得以在媒体中曝光之后,我坚信,在公众视野中,很快就塑造出自身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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