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手机等案上门吧——如何以经典辩例征服世界/王思鲁(16)
那么,回归到我们刚才所说的五种案件。这五种案件分别是什么呢?其实这五种案件我在“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那个讲座中已经讲过,这五种案件分别是:
第一种是要么放人,要么枪毙一百次以上的案件,而你作为律师,通过自身的努力,使当事人无罪释放;
第二种案件是民告官的案件,对方是我们的政府,但你帮助你的当事人,作为弱势群体的“民”实现了胜诉的;
第三种案件是为弱势群体抱打不平的案件,如追讨抚养权、工资之类案件;
第四种案件是申诉的案件,即冤案,一审败诉、二审败诉,但通过申诉将这个案件的结果扭转过来;
第五种案件便是把贪官或“黑老大”“挖”出来,然后推向断头台的案件。
如果这五种案件你都已经经历过,那么,可以这么说,你的基础、你的胆略、你的经验,全都不成问题。对于这五种案件,年青律师要善于捕捉机会。这五种案件并非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很多时候,你都是与这些案件“擦身而过”,因而,错失了不少机会。
这五种案件对于年青律师的成长十分重要,就如今天在场的陈孟军律师,虽然他是民商法的研究生,但是,他当时在江门所打的那个案件,在刑辩方面也堪称经典。
作为一名律师,当别人问你办过什么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时,你能够如数家珍,将你所办理过的经典案例悉数展示出来,这是对你能力的一种肯定。但是,这个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经历过这些案件所积累下来的书面材料与媒体报道,可以作为你对外营销的一个基础。
以实绩开创未来,如果你能够将办理案件所积累下来的所有东西,通过出版书籍、公开演讲或者是设立网站的方式宣传出去,那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便是一生无忧了。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这么一种方式,即你将你自身的经验传授给你的助手,然后借助你的助手在你现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对此,举个例子吧,有一位资深律师(不便透露姓名)有一个长期培养助手的好做法。他那些助手都不是紧密型的助手,他每个助手均培养两年时间左右。两年之后,如果这个助手不能够“上去”,那么他便“放弃”这个助手;如果这个助手“上去”了,那么,反过来,这个助手又能够帮助他。
他所采用的制度是这样的:一个案件往往由三个人合办,没有底薪,所收费用三个人平均分配。这种机制有这么一个特点:年青律师在起步的时候倍受“关照”,但是,这些年青律师一旦“上去”之后,由于名气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并非能够完全依靠自己获取案源,在这种情况下,这位资深律师便利用自己的名气将案件吸纳过来,这样,他同样可以提成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他自身不用办理案件,只是负责谈案子便可以“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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