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QQ号、游戏卡、虚拟物的价值判断及其犯罪/王礼仁(7)
上述这些“靓号”的特殊价值,是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回答应当是肯定的。
QQ号码“靓号”与上述一般电话“靓号”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一般电话“靓号”是通过拍卖取得的,而QQ号“靓号”不是通过拍卖取得的。但如果有一天,QQ号等“靓号”也公开拍卖,有人买到了一个价值高昂的QQ号“靓号”,然后被人盗走,是否仍属于侵犯通讯自由呢?同时,目前的QQ号等“靓号”,虽然不是通过拍卖取得的,但它也是合法取得,根据民法上的先占原则和原始取得等理论,QQ号等“靓号”仍然属于持有者拥有,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QQ号等“靓号”具有现实交换价值,应当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据本案中的杨某交代,在曾某偷到QQ号码后,他便将号码放到网易、淘宝等网站上去卖,有些像××888、××666的“靓号”往往能卖到近千元。对于的非法所得,两个人“基本对半平分”。[12] 2005年10月24日下午,重庆的网民张先生回忆了自己的五位数QQ号码被盗的经历时说:“今年5月份,我的QQ号被盗了,因为是付费的会员QQ,所以刚开始我并不担心,而且通过手机赶紧找回了密码。”张先生说,“可没过几天,QQ号又被盗了。”当他试着用手机再次找回密码后,这时网络那头的“盗号者”曾某以网名“QQ煞星”突然现身,发来QQ消息“示威”:“不管你怎么找回密码,我一样可以破解,你最好死了这条心。”而作为“买方”,山西的刘先生则是“花钱买了号又被盗”。2005年4月份,刘先生看到网易上5位QQ“靓号”,“××168”以500元的价钱进行贩卖,当即买下。没想到不到一个月,这个号码又被曾某盗去了。据了解,愿意高价购买QQ“靓号”的人,一般都是“好面子”。用“买号又被盗”的刘先生的话来说,在QQ号码已经发展到十几位的今天,“能用一个五位靓号,无疑是件很牛的事”。[13] QQ号等“靓号”,在现实生活中进行交易买卖,一方购买他人的“靓号”,已经付出代价——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某一特定的QQ号等已经具有了价值,而且这种价值是现实的,不是虚拟的。
可见,QQ号码“靓号”是有价值的。QQ号码等“靓号”的价值,是否应当受到法法保护,只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原判之所以没有承认QQ号码的价值,实际上是不承认QQ号码的价值属于法律上的财产,对这一问题,还有待于继续研究。
第三、以牟利为目的盗窃QQ号,一律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与牵连犯的定罪原则相孛。如前所述,以牟利为目的盗窃QQ号行为,虽然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但这种行为,更主要的是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利,犯罪的主要危害也体现在财产方面。虽然有些QQ号持有者认为QQ号被盗,对其通讯造成了不便,但更多的QQ号持有者的第一感觉则是Q Q号“靓号”丢失,给自己造成的是财产损失,以及这种财产价值所代表的网上身份地位跌损,因而,多数QQ号持有者认为财产损失重于通讯自由。因为多数人的通讯并非只有Q Q号这种单一形式,还有其他通讯形式,还有许多人的Q Q号也并非主要用于通讯。
总共12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