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刘成江(6)
领事裁判权和观审、会审制是帝国主义统治和奴役中国人民、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制度。在中国一直存在了一百年之久,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数不尽的苦难和耻辱。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了坚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新中国之后,才永远废除了这种反动制度。总之,清末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是生产力落后的结果,是清政府腐朽没落、屈膝投降的结果。现在我们研究和学习这段历史,就一定要以史为鉴,发展经济,富民强国,加强军事力量和军事防御,确保我国独立主权的完整。在认识和处理国际问题时,一定要以国家的主权完整为前提,牢记只有国家的强大和独立,才有司法的独立。也使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努力发挥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毕生精力。
参考书目
[1]《中国司法制度新论》 熊先觉 中国法制出版社 第4-5页
[2] 《辞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 第235页
[3] 《辞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 第483页
[4] 《中国近代法制史》 范明辛 雷晟生 陕西人民出版社
[5] 《大清律集解附例》
[6] 《中国近代法制史》 范明辛 雷晟生 陕西人民出版社
[7] 《中国法制史教学参考书 》 郑定 赵晓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68页
[8] 《中国审判制度史》 程维荣 上海教育出版社
[9] 《清史稿•刑法志》
[10] 《辞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 3850页
[11] 《清朝法制史》 张晋藩 638页
[12] 《皇朝政典类纂》、《兵律•激变良民》附嘉庆十五年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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