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权利格局的失衡以及权力魔爪的延伸——反思《劳动合同法》的两大缺陷/王思鲁(6)
正如康德所说:“法律是根据自由的一般法则,一个人的任意可以和其他人的任意相共存的条件的总和。”而我们的立法者却凭借《劳动合同法》这样一部恶法,以侵蚀自由为代价,满足了权力膨胀的欲望。
亚里斯多德曾经说过:“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因此,充斥着《劳动合同法》这样一部由情感主导其立法取向的“书面上的法律”,则将因其严重背离现实状况而注定无法成为一部具有实效的“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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