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的法律思考/宋波(4)
5、中国电信服务业现有体制框架是不同国家改革模式的拼凑。1994年成立“联通”,是以英国1981年电信改革为范本,即由政府组建第二家综合电信营运商,率先形成“双寡头垄断竞争”,然后逐步向市场增发各类电信牌照,从而转向全面竞争体制。①1999-2000年分拆原中国电信,则是参考美国1982年分拆贝尔系统的经验。美国当时是运用《反托拉斯法》将电信运营商分拆为长话公司和市话公司,禁止混业经营。②但是,在按分业经营原则拆分原中国电信的同时,仍允许“联通”混业经营,为其将来取得垄断优势创造了条件。这表明我国现行电信体制框架缺乏内在一致性,并给未来电信市场管制带来复杂的影响。
6、目前中国各电信服务企业在市场开放程度、公司化重组力度、国际合作与竞争实力、人力资本结构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微观方面差距甚大。以率先在境外上市的中国移动通信(香港)为例,其公司化重组力度尽管在国内电信企业中首屈一指,但由于采用所谓“剥离优质资产上市”的“红筹模式”,展示给投资人的“上市公司”与真正拥有控制权的母公司之间的体制差别仍很大。而整体上,中国电信服务市场仍以传统国有企业经营模式为主导,且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电信服务市场中官商一体、行政垄断、设租寻租的陈规陋习尤为严重。上述格局即使在中国“入世”后也不能很快改观。因为按照中国与美国及欧盟达成的协议,外国电信运营商将沿着“北京上海广州——其他14个省会都市——全国”的梯度逐步进入中国电信服务市场,且在2005年和2006年前分别不能进入北京、上海、广州和其他14个大都市以外的中国移动通信和固定电话市场③。因此,目前被电信服务市场红火景气掩盖着的微观结构的脆弱与失衡,必将成为中国电信服务业未来发展的严重制约。
中国电信服务市场体制的上述结构性缺陷,还与电信服务业务增长的不平衡交织在一起。目前中国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绝对数已居世界前列,至2000年6月30日止,全国固话用户1.28亿户,移动用户6000万户,互联网用户1690万户,分别为世界第二大固话网、第三大移动网和第三大互联网。④但是,中国实际完成的年度通信流量与电信网络现有规模还不成比例。根据国际电信联盟2000年公布的资料,1998年中国每部电话平均每月拨打国际长途1.63分钟,不到当年世界平均水平(8.39分钟)的1/5。⑤1999年中国国内长途通话累计达194亿次和585亿分钟,以同年全国电话用户数计算,每位电话用户每月平均使用国内长途10.5次和31.8分钟。⑥加上国际长途,估计1999年全国平均每位电话用户每月长途通话时间不超过35分钟,据此推断,中国电信服务业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因为在注入巨额投资之后,较低的通信流量必将导致较高的单位通信成本。其结果,电信服务消费的实际费用不会因为舆论或行政的压力而真正大幅度下降;而居高难下的通信费用反过来又将抑制通信业务流量的进一步增长。中国连续多年电信网络规模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电信业务流量的增长,“红火”的外延式高速增长遮盖着“热装冷用”商务模式的脆弱基础,一旦网络规模的增长速度减缓,庞大电信投资的财务脆弱性就会水落石出。至于中国人均拥有电信线路以及人均通信流量方面的落后,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1999年中国电话主线普及率为每百人8.64线,比1998年世界平均水平(每百人14.26线)低40%;其中,乡村地区固线的主线普及率只达到每百人3.93线,全国尚有21%的行政村没有最基本的电信设施。①以上引1998年全国国际通话流量和1999年全国国内长途通信流量计,中国人均每月分别完成国际长途通信0.12分钟,国内长途通信4.1分钟。笔者认为,人均电信能力和电信消费水平才是衡量一国电信业发展程度的中心指标,因为这一指标不但真正代表了电信市场本身的“厚度”,而且反映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整个国民经济的范围和深度。我们必须看到,虽然中国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规模方面的世界大国或强国,但从人均电信能力和电信消费水平的角度看,中国至今还是一个相当落后的国家。因此,在继续扩大中国电信网络总规模的同时,迅速增加电信业务流量并逐步提高人均电信消费水平,应该成为电信服务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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