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经济体制改革的探讨/倪毅(11)
4、1977年至1992年恢复整顿与发展阶段。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我国劳改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采取积极措施,恢复和整顿劳改经济。工业方面,调整生产格局,改善经营管理,向多行业、多门类、多品种、低消耗、高技术含量发展;农业方面,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向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发展,多种经营取得良好效益。这一时期是监狱经济发展较快的一个时期。1984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此后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劳改经济坚持改革、开放,从抓内部机制的转换入手,积极推行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横向经济联合,开拓多元化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积极进展。表现为:企业素质明显提高,一大批企业被评为省级、国家级先进企业,甚至还出现了一部分科技先导型的企业集团,产品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监狱经济效益呈现快速增长。到1990年,全国监狱年产值达25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0.8%。
5、1992年至今进入市场经济艰难发展阶段。
进入90年代以来,尤其是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发布后,监狱生产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监狱经济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受到了严重挑战,从观念、体制到经营管理方式都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监狱企业,在市场竞争面前显得很不适应,相当多的监狱企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有一部分甚至己经达到崩溃或破产的边缘,监狱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三)我国监狱经济的现状
据统计,至2005年,全国共有监狱**多所,在押罪犯**多万名,其中有未成年犯管教所**所,未成年犯 **万余名,监禁率为**。监狱创办各类企业总数**余家。这些企业都是各地按照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有关规定,经过清理整顿后保留下来的。
按照与监狱工作的紧密程度,这些监狱企业可以划分为三类。一类是直接为改造罪犯服务的必保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0. 55%。根据监狱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和市场前景等因素进行初步分类,这些必保企业可大致划分为:发展型企业,占必保企业总数的18. 6%;一般型企业,占47. 8%;困难型企业,占33. 6%。一类是为监狱生产服务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19. 9%。一类是安置警察家属、子女就业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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