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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罪被害及预防/袁栋(6)
第二、社会要加强被害预防的方法教育
被害作为一个不吉利的概念,尤其是将被害与自己联系起来时,人们更不愿在这方面多想。因而,大多数幸运的未遭受过侵害的人,总想着自己与被害人无关,也不愿去想被害之事。所以,人们对被害者为什么会被害问题知之甚少。因此,国家应提倡对被害问题进行研究,然后通过有效的方式,让普通公民都明白,犯罪只有潜在的犯罪人还是不够的,只有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犯罪分子发现适合于自己的侵害对象以后,犯罪才有可能转变为现实。另外,国家还应该让公民了解什么时间易发生何种犯罪,什么样的地点易被不法分子选为作案地点,还有什么样的人容易遭受哪种犯罪的侵害等,以便使公民明白预防犯罪的各种有效途径,并在生活中有意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被害。
第三、增强被害的过错责任感,建立被害人过错责任机制
首先,要增强公民对被害人过错的认识。面对各类犯罪行为,人们往往表现为百般责骂、口诛笔伐而对于被害人则是无限的同情与关爱。对于有过错的受害人,更应帮助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的过错,分析其原因。这可以帮助被害人吸取教训,以防再次被害,同时也能让广大民众原来受害人也是有过错的,从而从中吸取他们的教训,自己小心谨慎以防患于未然。其次,建立被害人责任机制。这是从另一个方面强调人们应该对预防犯罪担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以此强化社会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责任。
2、学校预防
学校预防首先要通过培训和再教育等途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尤其是优秀的品德和法制观念,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其次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注重教书,更注重育人,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道德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同时不忘加强对后进学生的帮助教育和关心,取消开除制度,不能把“双差生”推向社会犯罪的边缘;第三要坚持开设法制课,给学生普法, 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根据儿童的特点可编写成法律连环画的形式让他们逐步建立法律观念,而到了中学,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培养法律意识,使学生逐步弄清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给个人及家庭带来的危害是什么,逐渐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把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工作真正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计划,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系统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生观、世界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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