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县域律师现状及其发展之思考/王明水(5)
(六)规范县域法律服务市场,为县域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当前,在县域法律服务市场中,除县域执业律师外,还有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这些人中成员复杂,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聘用人员,有的机构和人员在县城而不是在乡镇,在服务范围、服务空间、收费方式方面和律师相比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同律师相比,他们存在服务质量低劣、收费混乱、冒充律师的名义执业、无证执业、乱立招牌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严重的损坏和败坏了县城律师的执业声誉和社会公信力,给律师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整顿治理规范,必定会影响县域律师的发展。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应从从制度入手,在市场准入、服务范围和空间、收费方式及标准上进一步规范县域法律服务市场,为县域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七)县域律师事务所应加强管理,建立各项保险机制,解决律师的后顾之忧。县域律师事务所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革律师事务所现有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分配机制等,学会用制度去科学管理律师事务所。县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要有发展眼光,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吃光分净,必须落实律师的养老、医疗、执业保险,解决律师的后顾之忧;县域律师事务所应认真制定一个科学的远景目标,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和品牌建设,提升律师服务的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① 池方景 :《WTO背景下,我国县域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载《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百篇优秀论集》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出版。
② 陈会领:《对县域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载山东省律师网2006年12月29日。
③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1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④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促进我省县域律师工作发展的意见》。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