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劳动法立法现状及完善/王欣然(25)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选择了劳动仲裁程序以后的维权是如何的艰难。
3、劳动立法缺陷对中国政府的影响
⑴若干年后的中国政府要为现在劳动者的养老问题而买单。
由于现在劳动立法存在的缺陷,有许多的用人单位拒绝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以农民工为例:
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其中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已达3200万人);如果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人(48)。
1.2亿的中国流动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而这些为数不多的参保者,也正纷纷退保。现有的“倒金字塔”型家庭结构,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而依靠土地养老已不现实,建立社会养老
(44)、(45)、(46)均引自http://www.china.org.cn/chinese/2005/Jun/884552.htm,《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追讨1千亿欠薪需3千亿成本》
(47)http://kinggang.blogchina.com/482445.html《珠三角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
(48)引自http://www.southcn.com/finance/picture/200604170213.htm国务院研究室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保障体系,让农民工“老有所养”,将是必然选择。目前全国有2.5亿民工,其中流动的在1.2亿以上。如果按照每人一年拥有2500元的养老保险金,则每年都要积累6250亿元,10年至少6万多亿元(49)。
《2.5亿农民工养老保险应立法》一文的作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是全国统筹,按西部比较低的标准,一个农民工每月缴养老保险费180元,全国2.5亿农民工,一年就有5000亿元,到10年后农民工返乡高潮时更达5万个亿元,加上利息、补贴,国家支付农民工养老保险金没有问题(50)。”
但由于劳动立法的缺陷,造成了用人单位不为这些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由此所遗留的问题虽然现在尚未显现,但若干年后的中国政府要为现在的劳动者的养老问题而买单,这对若干年后的中国政府而言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⑵将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转嫁给国家。
以近来不断发生的、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煤矿矿难为例,由于劳动立法缺陷,使得几乎所有的矿难善后赔偿事宜都是由政府承担的。在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晚上八时三十分,中国今年以来最大的一起煤矿事故在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后,国家安全局局长本毅中在到事故现场对记者说:“矿主发财,矿工遭殃,政府买单”。为什么会出现“矿主发财,矿工遭殃,政府买单”这种现象呢?劳动立法所确定的工伤赔偿规定为为什么得不到执行呢?为什么最后总是矿主发财、矿工遭殃、政府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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