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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院执行人员的语言修养/朱凯
浅谈法院执行人员的语言修养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朱凯


语言是人类交际和交流思想必不可少的工具。从一定意义上讲,从事任何工作都离不开语言。特别是我们从事执行工作的法院干警,具备良好的语言修养,尤为重要。
首先,良好的语言修养,有利于干警准确地理解、运用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坚定干警的信念,增强干警的教育意识,从而提高执法工作的准确性,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执行工作的实践中,很多实例证明,对于一些“执行难”的案件,往往是由于干警语言过于贫乏,加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难于与当事人沟通,因而产生了抵触情绪和抗拒心理,其结果往往是既不能完成正常的执行工作,又降低了执行干警的威信。因此,一个成功的执行人员,一定要谙熟有关法律知识,要耐心地对当事人摆事实、宣传法律,使当事人了解执行的全过程,增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当事人产生急躁心理,使其能配合法院工作,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我们执行的对象有干部、工人、农民,他们之中有老同志,又有年轻人,有知识分子、又有文盲,半文盲,生活经历、知识结构、接受能力、性格特点都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要因案而异,因人而异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同时要培养自己解说法律知识的能力,不断提高执行艺术。有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觉悟不高,讲清法律具体规定的含义,而且讲透实质,深入浅出,会使当事人容易接受。恰当地运用语言艺术,“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多方位利用执行手段,使执行工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其次,良好的语言修养,能够潜移默化地起到影响教育当事人的作用,从而提高执行的社会效应。
语言是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有力工具,执行案件大量的工作是运用语言工具说服当事人。因此,执行人员应注意提高语言的技巧和能力,提倡文明用语,要做到语言真实、合法、符合逻辑,同时要善于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当事人,当事人的不同心态和语言环境,把专业的法律术语通俗地表达出来,增强语言的说服力和感召力,避免把说服教育变成与当事人吵架,以致因语言粗俗低下而侮辱当事人。
“春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执行人员的文明行为、思辩的语言,会影响、净化当事人的心灵。应该发挥好这股力量的作用,加速执行工作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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