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诉讼代理问题研究/李春(12)
13 见蔡墩铭著《刑事诉讼法论(最新修订版)》第96页,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吴丽琪著《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81页,三民书局1995年版。
14 见2001年1月8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法治时代周刊B4版
15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16 见前引注4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18 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19 见赫思等著《英国律师制度和律师法》第41-42页。
20 见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实际上,二者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依据的近亲属概念亦有区别。
21 参见江苏省高院、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民接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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