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散论/徐琳(15)
制度中的方法,有些是需要利用先进的机器设备或其他硬件设施来配合的,也就是说在体系中除了人员之外还需要关键性的机器设备或其他硬件设施,利用这种方法建立的管理机制我们可以称之为硬件式机制或简称硬机制。也有一些方法则并不需要什么机器设备或其他什么硬件设施,而只需要在人员体系或制度上作特殊的设定就行了,利用这种方法建立的机制我们可以称之为软件式机制或简称软机制。
构建硬件式机制,就要善于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机器设备的各种功能。
下面就举一些方法机制。
1,如何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质量自检以便更好地保证质量,如何合理、公正地评定工程质量等级,这个问题一直都是值得作进一步探讨、研究的。按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内容完成后应先进行自检,然后根据自检的情况填写质量评定表。但是,原来的检查质量、填写质量评定表的方法是采取随机抽检、记录的方法,又不必注明所填写的检查点的位置,于是,不少施工员根本就不到现场检查质量,而是闭门造车随意乱填写检查记录,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毫无顾忌地将自己的施工质量评定为优良。监理人员、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在复查的时候,既不能说施工员没有检查质量,也不能说他乱填写记录,因为无法进行针对性复查,施工员可以说我是检查过了,我抽查的情况就是这样。无法对其进行复核,也就无法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从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虽然监理人员或质监站监督员可以自己重新抽检进行质量评定,但不一定就抽到质量最差的点。而建筑工程是有安全性要求的,安全性不是由平均质量水平决定的,而是由最低质量点决定的,只要某一个点的质量达不到安全性要求,建筑物就会出现安全问题。
如果监理人员或质监站监督员另行抽查所作出的质量评定低于施工员评定的等级甚至是不合格,施工员又会说监理人员或质监站监督员是有意挑选那些质量差的点来记录的,不能反映真实的整体平均质量水平,从而发生争议。
因此,这种随随机抽检的方式不适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于是,本人提出了一个最大偏差检查法,即:规定施工单位在进行质量自检、填写质量评定表的时候,必须填写那些质量偏差最大的点,从最大的偏差点开始依次填写若干个,并且要注明该点所在的位置。尽管一个质量点其具体的偏差值是多少可能用肉眼判断不准确,但哪些点偏差大一些用肉眼是可以判断的。选定了偏差最大的点,再进行度量,这样做并不麻烦。这样一来,监理人员、质量监督站人员就可以对施工单位所做的自检进行针对性的复查。只要发现有一个质量点没有记录在评定表上,且其偏差值比评定表上记录的任意一个点要大,或者评定表上记录的偏差值与实际情况不符(因为注明了所在位置所以可以去对照),那么就证明施工员没有认真检查质量,就可以命令他重新自检,并对这次行为作出警告或处分。于是,施工单位就不得不认真检查质量、如实填写质量评定表。而且,根据所填写的最大偏差值情况,也可以合理、公正地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偏差最大的点代表了整个工程最差的部分,如果最差的部分都能达到合格或者优良,那么整个工程质量就肯定是在合格或优良之上。所有工程都拿最差的部分来进行比较,就避免了田忌赛马那样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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