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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散论/徐琳(18)
判定是不是机制,主要看它对行为的可控性,是不是只有唯一的行为方式、结果,或者即使有几种行为方式和结果,这几种行为方式和结果是不是都在考虑之中并有办法对付。


七,政府机构的体制改革问题问题
我们常说,我们的政府机关制度不健全,机构臃肿,办事程序复杂、繁琐,没有监督,等等等等。虽然也采取过不少措施来改进,但却见效不大,上述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怎么才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呢?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机制的重要性和意义,那么当然是要注意从这方面去下工夫。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应该由谁来建立其体制、谁来完善?尤其是谁来审查、认证?
以往,政府机关的制度基本上是由当事人(即该部门人员)来建立的,最多只是上级部门审查一下。无论是该部门人员,还是其上级部门,都不是建立制度方面的专业人员,更谈不上善于构建机制,能对本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一定认识就已经很不错了,因此,所建立的制度往往存在一些漏洞、弊病,尤其是在建国之初。另一方面,政府及国有企业中一些别有用心的工作人员,即使发现了制度中的漏洞、弊病,也不指出,不去改进,而是任其存在,以便利用它来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当然,这么多年来,随着工作经验和教训的积累,政府机构的管理体制还是有不少改进。这一方面是有赖于一些正直的、认真的工作人员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群众的帮助。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的政府部门的体制显然是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
随着社会的进步,管理越来越讲究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但直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政府还没有一个专业化的建立体制、审查体制的机构。虽然有的地方设有“体制改革办公室”这样的机构,但属于内部机构,当局者迷,况且也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其人员素质低,工作不专业,形同虚设。以往单纯依靠局内人和群众的帮助来健全政府体制的方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当前,企业管理的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已经风行全球,而政府部门的管理体制却没有一个认证制度。当然,由民间机构来认证政府机构的体制也许是不合适的,照搬企业管理的认证模式也是行不通的,但至少,我们的政府自身应该尽快建立一个专业化的、独立的体制建立辅助及审查、认证机构,对政府所有各部门、机构的体制进行全面的审查、改良。这样一做即使初期成效不大,随着经验的积累和不断的深入研究,总会越来越好。这应是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中国加入WTO后,人们谈论较多的是企业要提高素质、管理走向国际化,但其实,WTO更多的是对政府的要求更高,这是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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