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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散论/徐琳(21)
政府应该是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尽管我们说,在一个科学的机制下,很多重要的工作普通人都可以干,但高素质的人显然会干得更好,我们还是要尽量使用高素质的人才。要提高人们对政府工作的兴趣,吸引人们争相选择从事政府工作,尤其是那些高素质的人才,那就必须使从事政府工作的人能获得较高的利益。而这种利益决不能是靠以权谋私来实现,而应是直接的、正当的报酬。
惩罚与奖励应该是相当的。既要对违规者予以严厉惩处,又要给守规者以优厚的待遇,这样才能达到一种心理和制度上的平衡。尽管有的人私心很重,但如果他既有的利益已经相当不错,而要想再掇取不义之财则有很大风险,会受到严厉惩处,那么他就会有所顾忌,不敢轻举妄动、肆意乱来。
(三),实行政府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定期轮换制度。
工作成绩好的予以提拔,一般的就定期轮换(无过错轮换)。轮换不仅只是在政府内部进行,更要在政府与社会之间进行,即从社会上选拔工作人员及把政府工作人员回放到社会。这样做的好处是很多的:
1,避免一些工作人员养尊处优,养成不良习气,没有危机感,丧失上进心,没有创新精神。
2,避免政府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拉帮结派、官官相护。
3,避免那些违法犯罪手段高明的工作人员长期违法犯罪造成巨大损失。
4,实现角色的转换和实现管理方法上的交流、借鉴。让在政府工作的人更好地了解社会,以及了解社会对政府的看法、意见,让政府以外的人进入政府了解政府的制度和工作情况,使政府和社会更好地沟通、协调,同时也让干部到企业中去锻炼,从企业管理中学习、摸索管理方法,借鉴到政府管理中去。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干部长期在政府部门,就不了解政府存在的问题,不知道企业对政府的要求(仅仅靠企业来反映是不够的)。
以往干部锻炼是下放到基层和调到国营企业工作,这种做法本身就有其不利的地方,这种下放和调动往往被当作了条件和资本,那就是:“日后得把我提拔上来,不管我在下面干得怎样,只要没犯错误。我下放、调去企业是吃了亏受了苦的。”一旦没有兑现,就消极懈怠甚至以权谋私。而实行定期的轮换制,则政府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去向政府不负责,人们自谋出路,在社会上干得好的、知识水平有提高的可以通过竞争再回来。
当把干部定期按比例轮换作为一种制度来实行后,干部下岗也就成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因为这并不表明他没有能力、品行不好,只是他在这段时间里没有表现得特别出色而已,毕竟特别出色的还是少数,而且需要有恰当的机会表现出来。既然他这次没有表现出来,就先让贤给别人,等他能力提高了、机会成熟了再来表现。况且,目前国营企业转制、出售,国营企业越来越少,干部锻炼的地方也越来越少,怎么办?只有让干部自己到民间企业去锻炼。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打破干部的铁饭碗,使他们有危机感、保持上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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