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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与治理/李秀玲(2)
2、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保障企业资产完整、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本制度。现在不少企业缺乏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松懈,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对厂长、经理的监督作用,没有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之间的相互制约,达不到约束企业负责人的目的。同时,企业未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不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对自己所做的工作没有责任感,不明白自己既要保护国家利益又要管理好企业的财务。其次,企业未建立会计稽核制度、钱财分管制度等,使会计工作处理不一,无法制度化和规范化。有的企业即使有制度,也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严格遵守执行。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本不按制度进行,而只是凭经验凭感觉去处理。这样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二)外部环境方面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负责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影响会计人员的独立性。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还不长,人民尚未形成城市信用的价值观念,在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尤其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企业厂长经理常常不经过科学的分析就制定一些经济增长指标,并且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下达给企业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只有按经营者的意思隐匿真实的会计信息、粉饰经营业绩。会计人员隶属于企业,又由于其会计职能的特殊性(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而这些结果将受到社会各界的特别关注,由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直接干预,影响了会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
(二)会计方法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不够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相关法律来规范,《会计法》的产生正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但是《会计法》存在一些不健全的地方,缺乏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例如:《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的义务一方面是支持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单位负责人不得干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负责人干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工作行使职权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会计职能表现不出来,会计职能成了领导的个人意志,并没有真正体现立法者的本意。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合法权益没有真正得到保障,《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无法体现出来。而从执法角度: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单位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例如:在例行的财务大检查中,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大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法,使违法违纪的单位及负责人逍遥法外,同时对诚实守信的守法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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