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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从政——困境与出路/尹振国(6)
在律师业发展的过程中,为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地扩充律师队伍,盲目地与现代政治文明发达的国家相攀比,动辙以律师在整个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去追求律师在数量上的攀升,忽视了中国仍是一个农业人口占整个人口80%以上,工业化水平还相对发展不充分,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形成,法治进程才刚刚起步这样一个基本国情;忽视了律师发展必须与民主政治、法治进程相适应、相协调逐步发展这一律师自身的发展规律;忽视了美英等现代政治文明较发达国家采用的判例法对律师数量的需求与我国成文法对律师数量需求的内在关系和差别。据统计,在我国如今10万余人的律师队伍中,大部分都是工人、农民、公司职员、教师、机关干部以及其他行业的人员等半途出家的,高等法律学校专业毕业生只占很少部分,其中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仅占总数的20%许。这些人当中,大都未经过专门的法律职业训练,素质不高,与西方国家的律师相差甚远。
五、中国律师从政之路
在中国,人们在经历了战争时代的革命家治国、建设时期的工程师治国的历史阶段后,转而对法律人治国表现出相当大的热情 其实这寄托着国人对法治国家的梦想与渴望。
现代政治文明较为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既便是在美国,“在18世纪末期以前,各个殖民地的律师处境艰难,并且很不受人欢迎。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殖民团体往往都试图抛开律师来构建法律。” “1761年,宾夕法尼亚一份报纸的印刷商指出,将律师选入地方议会是多么有害;纽约的一次竞选回荡的一个口号就是‘不让律师进议会’。” 讲述这段美国律师的发展史,是让我们明确律师及其制度的发展,律师价值的实现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律师事业的发展也不会因在一定历史阶段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而停下自己的脚步,它仍然会不畏艰辛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奋勇前行。
  第一、建构律师参政议政的制度,实现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
依法治国和建设政治文明方略的提出与实施,必然会引起政权结构以及相关领域的重大调整和现实改造。这为中国律师实现其政治上的抱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和难得的机遇。这就要求,执政者要有政治勇气和宽大的胸怀,实现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设计出让律师充分发挥作用的民主制度。在实践层面,在国家和省级地方扩大律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数量,一方面通过律师参政议政,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素质,更真实,及时地反映人民群众的疾苦与意愿,行使好人民赋予的代表职能和参政议政功能;另一方面,也使律师更理解国家的处境与政府的困难,从而理性地树立对国家,社会,公民的责任感,把握好律师与政府的对立统一关系; 借鉴美国的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模式,建立从有丰富诉讼业务经验的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常规制度;建立和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国家主席,总理首席律师”及“省长,部长,市长,县长首席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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