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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总则原意诗解/魏海渊(8)

异常低价转让财产,转让行为损债权方,

受让人也对此知晓,这一行为也可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要以债权额度为限,

行使难免产生费用,由债务人予以承担。

撤销权有一年期限,撤销事由知道时算。

可撤行为届满五载,撤销权将不复存在。

姓名名称如有更改,承办领导也会变化,

不能以此作为理由,合同义务不去遵守。

(第五章)

合同变更要经协商,需批准的按规定办。

债权通常可以转让,但须通知债务一方。

除受让方表示同意,不能撤销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从权利伴,专属自身不算里面。

对让与人作的抗辩,向受让人也能主张。

债务人有相对债权,到期日又比之不晚,

向受让人可以提出,债权抵消这一主张。

债权一方表示同意,合同义务才可转移。

承担债务新的一方,可以沿用抗辩主张。

债务转移从债务跟,专属债务则不能分。

取得对方同意情况,权利义务可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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