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的思考——从贝卡利亚学术成功之路谈起/欧锦雄(9)
(二)法学论文写作经验不足
在本科学习阶段,法学专业学生一般较少写论文。许多大学的学生在大学四年时间里仅写过一篇法学论文,即毕业论文。研究生入学后,才开始接受规范的论文写作训练。在研究生学习的三年时间里,研究生必须写的课程论文可能达6-8篇之多。刚开始写作课程论文时,由于写作经验不足,因此,在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过程中往往觉得较为吃力,这时,研究生导师的指导就显得非常重要。研究生只有通过多次撰写课程论文后,才会逐渐掌握娴熟的论文写作方法,为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积累经验。
(三)立志研究学问与司法考试的矛盾
许多法学研究生在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就立志要搞好学问,研究出一些新成果来。然而,在学校里发现许多同学都在忙着准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后,准备全心全意搞学问的信念即产生了动摇。当前,对于一个法学硕士研究生来说,他在毕业后能到高校或科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的概率已较低,因此,如果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未通过全国司法考试,那么,毕业后的就业就会比较困难。基于这一原因,法学硕士研究生们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往往会花相当多的时间来准备司法考试,这必然会影响到研究生在学术上的健康成长。
(四)在大学里缺乏具有凝聚力的、经常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学术团体
贝卡利亚之所以在学术上取得巨大成功,是因为他加入了拳头社这一学术团体。当前,许多大学也成立了各式各样的学术团体,但是,在这些学术团体里,真正经常开展学术活动并且有凝聚力的学术团体,廖廖无几。因此,即使法学研究生们加入了这些学术团体,也未必在其中取得学术上的进步。
(五)自法学研究生扩招后,新的导师增多,导师带的学生增多,导师指导的机会较少
自法学研究生扩张后,全国的高校普遍出现这样的现象;增加研究生导师数量,每个研究生导师带的学生增多,这样,导师指导的机会相应减少。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六)论文发表的烦恼
为了督促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许多学校往往明文或不明文规定,每个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前或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因此,各研究生为了能按时毕业,对自己撰写的、尚未具有创新观点的课程论文无奈地或心安理得地拿去发表,而杂志社收取的不菲的版面费让研究生们头痛不已。有的学生撰写论文不是从搞学问的角度去考虑,而是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
(七)学位论文选题的迷惘
贝卡利亚之所以取得学术成功,是因为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在选题上非常成功。对于研究生来说,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习三年的最主要学术成果,它反映了该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许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时感到非常迷悯,最后草草决定论文题目,以致其学位论文较为一般。学位论文的选题是学位论文写作最关键的一步,俗话讲,良好的开端即成功的一半。选题不好就注定其最终的学术成果不会有什么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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