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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孙斌(4)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之日,即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辞职,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同意(批准)之日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之日起第三十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批准),双方的劳动合同即解除。

(3)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之日起第三十日双方的劳动合同即解除。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补偿的话,书面通知送达之日即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双方的劳动合同即终止。



综上所述,由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依法交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导致笔者在具体计算相关工资标准时产生重大障碍。笔者只能希望可口可乐公司能够督促相关的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合同依法交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同时在约定工资标准上,应当对同一岗位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员工同工不同酬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还劳务派遣员工一个公平,让他们享受劳动者最基本的同工同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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