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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王能干(6)
三是监狱民警要以教育改造工作为己任,以教育改造质量的提升为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努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监狱体制改革以来,监狱民警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法律对监狱民警的要求更加具体而严格了,大多数民警都能够依法、公正、文明、科学地执法,而极少数民警却由于种种原因走上了歧途,成为了被执法的对象。也有些民警对当前文明执法工作认识上有所不足,观念上仍然停留在简单、粗暴执法的初级阶段,认为要想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单纯的说教是起不到成效的,只要采用更加严厉的甚至是对服刑人员人身有所约束的手段就可以将服刑人员改造好。笔者认为,这种念头是要不得的,更是导致今后进一步违法执法的导火索,监狱民警必须从心理上彻底摒弃这种认识。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的提高,要寄希望于法律的更加完善和监狱领导的正确决策,更要寄希望于监狱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的开拓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摸索出一套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来。当前,在教育改造工作有一种做法,那就是将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在时间上、主管民警上都截然分开的做法,笔者认为需要加以改变。监狱民警是一个团队,需要存在一定的分工,但是更需要在教育改造工作中的合作。大量顽固犯、危险犯、抗拒教育改造罪犯的出现一方面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原因,而这种简单的改造时间上分工和主管民警上的分工也导致了部分服刑人员钻了空子。如他们利用民警交接班上的时间差,在不同的民警面前表现不同的角色,甚至鼓动及挑拨民警的不和,以达到逃避教育改造的目的。同一分监区的民警,也因为职能上的分工,除了例行的会议外,有些几个星期也见不到一个照面,这样就很难发现服刑人员在教育改造中的异常表现,对于及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向是很不利的。因此,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既要重视民警分工的必要性,又要强调民警合作的重要性。对于教育改造工作而言,同一个分监区的民警,就是一个团队,必须从团队的目标和责任心出发,更好地、共同地去做好教育改造工作。
四是接受教育改造的服刑人员要改变“教育改造无用论”的片面认识,从内心上确立教育改造的阶段性目标,一步一步将自己打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和守法的公民。许多服刑人员持有“教育改造无用论”,无非是认为自己是否改造好,别人也看不出来,或者认为改造得再好,出狱后照样找不到工作,还是受人歧视,因此放松了对教育改造的认识。笔者认为,教育工作从外观上是无法鉴别出质量的好坏来,但是,通过科学的评价标准,是可以发现教育改造工作对服刑人员所造成的影响的。监狱民警要引导服刑人员确立不同阶段的教育改造目标,分阶段、按步骤去实现,而不是用一种笼统的标准去衡量改造的结果,一旦服刑人员自己感觉到有了成就感,就必然会对民警的施教工作产生深厚的兴趣。“兴趣是学习之师”,教育改造工作也是这样。比如对不同类型犯罪的服刑人员设定不同的教育改造目标,对不同刑期的服刑人员又设定不同的教育改造目标,只有当每一个具体的目标达到以后,才去实现下一个目标,这样教育改造工作就有了现实的标准,对服刑人员而言,就不再是枯燥的说教和让人“昏昏欲睡”的理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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